为了明天更美好 ——记省十佳文明职工、泗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史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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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天更美好 ——记省十佳文明职工、泗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史劭明

发布时间:2020-06-09 08:48:27

本报记者 丁彬彬    本报通讯员 陈宇

10年,他坚守法制岗位,视执法正义为己任,为了明天更美好。10年,他天天说法,为执法信息化锐意创新。10年,他审核过的案件多达4000余起,没有出现一起差错。今年4月26日,他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和省总工会评为“江苏省十佳文明职工”,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并于4月30日作为全省公安唯一代表参加省总工会、江苏工人报、龙虎网举办的“江苏工会庆‘五一’劳模先进直播分享会”。他,就是泗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史劭明。

潜心学习,做 “学者型民警”

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史劭明通过自学取得法律专业专科学历,2008年9月参加省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考试,以笔试、面试总成绩宿迁市第一的成绩进入公安队伍。在基层派出所那些日子里,史劭明清醒地意识到,唯有继续努力学习,才能胜任专业性、业务性较强的公安工作。他坚持一边跑社区、办案件一边学习,一时一刻不放松学习。先后以高分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司法考试。

史劭明兼任泗阳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他根据聋哑人被侵害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教会他们在遭受侵害时如何自我保护,引导他们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积极与学校方面交流,设法从心理上增强聋哑学生的自信,主动与驻看守所武警部队联系,组织聋哑学生深入武警营房,亲身体验军营生活,增强自强自立的信念;组织学生自编自导文艺节目,提升自信意识,努力克服因身体上的缺陷而导致的心理方面的不足。史劭明由此被评为宿迁市优秀法治副校长。

2011年底,史劭明被调入法制大队工作,他继续认真学习各项公安业务知识。他白天处理案件,晚上学习,一遇到不懂的,便虚心向同事请教。他充分利用网上法律考场、在线咨询等信息化手段带来的便利,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史劭明还注意向办案民警、向典型案例学习,并加强与检法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请示,拓展自己的眼界和知识面,促进综合素质的增强。他入选宿迁市公安法律专业人才库,被聘为全省公安机关中级教官、全省公安法治专家。

坚持创新,始终力求最好

史劭明坚持创新,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第一动力,始终力求把工作做到最好。

今年3月,史劭明推出“泗水法评”微信公众号,以专著讲述公安执法为立足点,就公安机关日常执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点、疑点和焦点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说明问题本质、法律规定和正确做法,同时站在社会的视角,面向大众阐明公安机关开展相关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与现实需要,消除社会对公安执法的疑惑和误解,争取理解和支持,实现自身规范执法与公开普法宣传的有机融合。

为适应数据赋能战略和警务流程再造的公安改革趋势,史劭明牵头与农业银行对接,研发智慧涉案财物“即时通”系统,着力解决涉案款项存在的“收执烦、管理乱、退款难”等问题,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所有涉案款项随时随地网上交纳、智能监管堵塞漏洞、网上流转自动处置、法律文书自动加盖电子印章等功能,在便捷民警办案的同时,减少问题的发生。

他先后协助省公安厅开展《江苏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教学片》的制作,参与全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并参加《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在抽调参加公安部专项工作期间,他积极思考,任劳任怨,出色完成相关任务。撰写的《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在法制公安建设中的作用》一文,被收入首届中国现代警务改革论坛文集和《现代警务研究》。

坚守原则,办案效果服人心

在面对特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史劭明总能抽丝剥茧,理清思路,准确把握,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一般案件,同样以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审核的基本原则。

有一次,办案民警汇报一起盗窃案,嫌疑人王某在盗窃电动车时被现场抓获,王某只承认本次盗窃行为。民警到其家中进行搜查、对其邻居进行走访,均未发现可疑情况。史劭明则在一份相关材料看到,该邻居提到王某有时候不住在家里,遂让办案民警核实王某是否有其他住处。结果发现王某还在外租了一间房子。

经对王某承租房屋搜查,发现3辆电动车。在证据面前,王某又交待了几起盗窃案件。办案民警由衷地说,通过这起案件,切身感受到在执法办案中,全面调查取证、不放过蛛丝马迹绝不是空洞口号,而是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史劭明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注重立足实际,化解矛盾。在出庭应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他了解到案件起因系原告刘某某妻子1994年因车祸意外去世,因涉案人员逃匿等原因,导致刘某无法通过诉讼途径取得补偿,家庭生活困难,刘某因此多次信访,此次又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史劭明深入了解分析案情,意识到,由于客观原因,刘某某无法通过起诉涉案人员途径获得补偿,虽然就该起行政诉讼案件而言,公安机关应当可以胜诉,但刘某某的问题没有得到最终解决,仍然是一个不稳定因素。

为此,史劭明主动与刘某某的委托律师、主审法官沟通,为刘某某申请司法救助,刘某某感到十分满意,自愿放弃起诉,并从此息访息诉。一起长达23年的信访案件由此得到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