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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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发布时间:2022-06-02 08:33:25

淮安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明确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互助保障

本报讯(通讯员 卢克余 赵波)为切实维护职工医疗、健康保障权益,促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健康发展,日前,淮安市总工会印发《淮安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暂行办法》,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

据悉,全市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中的职工均可通过其所属工会申请加入互济会。互助保障期限为一至二年。互济会要求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参加率不低于80%,100人以下的要全员参加。每人每期互助金交纳不超过200元,其中,保障期1年的,50元/人;保障期2年的,100元/人。互助金每人最多可以交纳两份,由基层工会参加互济会时一次性交纳。

据了解,参保会员保障期内享有特殊疾病、普通住院和意外伤害互助三个类别的待遇,并对每个类别作出明确的保障标准。其中,特殊疾病互助包括,会员保障期内初患办法所列明的30种特殊疾病,经二甲及以上(含二甲)甲级医疗机构治疗后,按照治疗发生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经医疗保险等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按比例给予补助。缴纳一份会费的,互助金的最高给付限额为2万元;缴纳两份会费的,互助金的最高给付限额为3万元。

另外,此次推进中明确要求依托工会组织,扩大保障范围,探索开展家政人员、护工护理员、商场信息员、房产中介人员、快递员、送餐员、保安员、货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互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