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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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02 08:40:44

我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省共有1572万未成年人,约占江苏总人口的18.4%

本报讯(记者 赵叶舟)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共有1572万未成年人,约占江苏总人口的18.4%。为当好他们健康成长的“守护人”,全省各级各部门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预防、强化保障服务、落实保护措施等方面,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儿童福利制度逐步完善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儿童优先。省政府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的意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细化困境儿童分类和保障标准。

全省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980元和2623元,保障标准位居全国前列。对非贫困家庭中的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80%、60%、50%发放补贴。对年满18周岁,仍在读高中、中职、专科、本科和高职的就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资金支持直至毕业,且全部纳入财政保障。

关爱服务水平提升

全省范围内开展个案处置指导,通过“聚焦困境,童行未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从全省各地上报的数百个案例中评选出优秀案例60个,按照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监护侵害、残障儿童、心理情感社会化障碍五类汇编成册,指导各地民政干部和社会工作者做好复杂个案处置。全省各地对服务对象进行监护评估、需求评估,加强个案流程管理,针对特殊情形困境儿童,综合运用印发案例汇编、工作流程图等方式,切实解决服务对象及其家庭面临的困境。

全省在村级层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1+1+1”结对关爱保护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全员纳入有效监管范围。

民生实事项目扎实推进

省政府连续5年将示范性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列入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引入社会组织,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等专业人员,针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的不同特点,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为特殊儿童的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科学育儿、亲子关系调适等服务。目前全省共建设示范性儿童“关爱之家”685个,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常态化服务。

省民政厅、团省委连续三年举办省级“爱心暑托班”,依托服务阵地开展课业辅导、兴趣培养等活动。省妇联建成639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开设江苏省网上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