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1.5万名“小学徒”变身“大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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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1.5万名“小学徒”变身“大工匠”

发布时间:2023-11-14 12:06:04

出台全省首个企业新型学徒制地方标准,给予学徒达到中级工及以上的每人每年4000至8000元补贴——

扬州1.5万名“小学徒”变身“大工匠”

日前,扬州公交集团公司与江苏汽车技师学院联合举办首批“新型学徒制”培训开班仪式,53名新型学徒制学员将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和跟班学徒,提升新入职员工的理论水平、实操本领和创新能力,让“小学徒”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变身“大工匠”。这标志着扬州新型学徒制已从先进制造业、传统服务业向更多领域推进,也是扬州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扬州市按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的需求,首先从制造企业入手,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改革,积极拓展产教融合新渠道,不断激发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内生动力。为破解集中技能培训与日常工作安排的矛盾冲突,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效,扬州市探索出“双结合”学习模式,在生产淡季时,集中2—4天对学员进行集中培训;生产任务繁忙时,让学员利用碎片化时间自学,并指定企业导师进行答疑指导。同时,推动企业和院校合作开发学习平台,共同建设线上学习资源库。

扬州把企业明确为新型学徒制责任主体,由企业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训练。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对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籍注册,加强在校学习管理。学徒按照培养协议,自觉履行义务,接受导师的指导,学习提高技能。

为确保企业新型学徒制顺利推进,扬州明确了承担学徒培养职校及师资的考核办法,委托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开发企业导师培养方案,为企业导师举办培训班,提升企业导师的带徒能力。对学徒考核验收合格率高的导师,在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面予以支持,以此推动培养“能做也能讲”的企业导师队伍。同时,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明确由市财政每年给予服务业工种5000元/人、制造业工种6000元/人的补贴,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员工的参训积极性。

陈晓东是扬州市一家汽车制造企业的技术部员工,面对市场产品和技术的迭代升级他时常感到“本领恐慌”,“我想参加一些培训班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但又怕影响正常工作。”扬州市人社部门推出企业新型学徒制后,陈晓东所在的公司与有关技能学校签订了培养协议,他第一时间报名入学。“我可以结合工作任务分配状况,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习,课程涵盖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等,培训内容非常有针对性,对我帮助很大。”陈晓东高兴地说。

在制造企业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扬州又将传统服务业工种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范畴,鼓励扬州旅游商贸学校、江苏生活高级技工学校等与企业深度合作,校企导师共同规划设置课程、研讨备课,采用30~50人的小班教学,让学徒既能在门店学习技艺,又能在学校接受规范的理论知识培训。截至目前,扬州参与新型学徒制的企业达275家,涉及培训院校18所,累计培养企业新型学徒1.5万人。其中,培养修脚师、理发师等传统技能人才近千名,为传承传统技能、培育技能人才后备军开辟了新路径。

为推动新型学徒制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扬州在全面总结新型学徒制工作的基础上,于去年7月制定发布了《扬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工作规范》,这也是我省首个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地方标准。该《规范》分为12个部分,涉及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的培养对象、培养主体、培养方式、培养职能、工作流程、监督管理、绩效评估等全过程,从而以“标准”为指引,全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进一步提升新型学徒培养质量,为产业发展输送高质量的产业工人大军。

王槐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