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执助破”保障工人权益百分百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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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助破”保障工人权益百分百兑现

发布时间:2024-01-08 10:49:51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江苏法院“执破融合”相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既有人民法院加强“府院联动”,破解产业链堵点痛点断点问题的案例,也有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成功帮助工人实现权益保障的案例,这些案例为各地法院以高质量执行工作服务保障江苏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提供可参考的示范样本。

涉工人权益案件中,江苏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日,是一家主要从事蓄电池、电源等设备研发、加工、生产的企业,后因高污染、高耗能未通过相关环保审批导致主营业务停产,加之生产转型失败,企业经营出现困难。自2021年起,先后有多名债权人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22年底,该公司累计债务达1.21亿元,其中拖欠30名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合计300余万元。

结合执行程序中实控人财产价值评估结果,宿豫法院经过研判,确认该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如果按照执行程序中债权分配顺位依次分配执行款,30名企业职工的工资、社保很可能落空。由于该公司本身从事“两高”产能,无挽救价值,据此,宿豫法院确定了以“执破融合,以执助破”,协力推进企业快速出清的办案方向。一方面,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强制性、效率高的优势,执行法官进驻企业开展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等财产的清点、登记、查封与看管工作,将全部财产上网处置拍卖,获得价款7890.25万元。另一方面,发挥破产程序优先保障企业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各类利益关系人利益冲突的优势,立即对该公司启动“执转破”程序,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分配破产财产。最终,本案职工工资、社保获得100%清偿。

“财产接管难,处置周期慢,财产贬值大”是破产程序的痛点,执行程序在这些方面具有制度优势。本案中,执行法院充分运用“执破融合”机制优势,贯彻“以执助破”理念,在执行阶段快速进驻企业接管资产,在执行程序中拍卖处置被执行企业的土地、厂房、设备等主要资产,有效缩减了企业破产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提高了债权清偿效率和清偿比例。此外,本案利用破产程序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保的优势,将财产处置价款移交至破产阶段统一分配,充分保障了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通过推动破产,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产能,优化了市场资源有效配置。

记者 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