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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发布时间:2024-01-15 11:22:40

问:加班工资年底一起结算行吗?劳动者下班后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打卡、汇报工作是否属于“隐形加班”?

答:加班工资年底结算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所以,加班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至于劳动者下班后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打卡、汇报工作是否属于“隐形加班”?

科技在发展,劳动者工作模式越来越灵活,如何合理利用工作群,提升工作效率,如何划定工作和生活的界限,不让工作群带来的隐形加班损害劳动者的权益,是时代带来的崭新课题。法律上所说的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者继续从事本职工作,重点须把握“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用人单位安排”及“从事本职工作”三个要素。

对于非工作时间仍未“离线”的员工是否属于加班,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了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若回复内容完全超过简单沟通需求,劳动者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内容且明显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则应认定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