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拨云见日让工伤者获赔百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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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法院:拨云见日让工伤者获赔百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02-05 10:54:56

前不久,高邮市人民法院三垛法庭以及副庭长杨颖法官,一下子收到了两面锦旗。这是一起工伤受害责任纠纷的当事人张某亲属送来的。一起案件两面锦旗,既体现了当事方的感激之情,又体现着司法为民的判决温度。

事情要追溯到2019年,在高邮某企业务工的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住院治疗长达238天。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构成四级及六级伤残。在事故发生后,张某所在公司垫付了医疗费用,但由于错过工伤申报时间,张某一直未能得到后续赔偿。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今年,张某把自己曾经工作的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20万余元。

接到法庭诉状后,这家公司辩称,事故是因张某擅自离岗导致损害发生,张某应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有重大过失,并表示已经给付医疗费、护理费,不应该再承担赔偿责任。庭审中,该公司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张某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导致事故发生。承办法官杨颖经审理查明,该证人证言与其在2020年出具的关于张某工伤认定中的证言存在前后矛盾之处,经过仔细调查综合考虑后,对该证人证言未予采纳。

法庭一审认为,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基于张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张某无法认定工伤的客观事实,该公司应当对张某因案涉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该公司应再赔偿张某104.57万元。一审判决后,该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生效后,该公司便履行了赔偿义务,这才有了前面送锦旗的一幕。锦旗不仅表达了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更是对法院工作认真细致的满意和认可。正是由于法官拨云见日,没有采信虚假证言,才使得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权益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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