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总工会:四个步骤帮劳动者追回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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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总工会:四个步骤帮劳动者追回欠薪

发布时间:2024-02-21 11:49:35

日前,家住山东台儿庄区的职工赵某某来到了徐州市贾汪区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感谢工会帮他追回企业拖欠的工资款1.04万元。

据老赵介绍,他在某工地工作已有一年多,每月工资5000元左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年9月,家中母亲突发疾病,申请辞职没有答复后回家。年底要工资时,用人单位以没有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为由拒付工资。“我要了2次不给,就找到了工会帮助解决。”

贾汪区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老赵,并当他的面拨通了用人单位的电话,但对方却以“没这个人”为由推脱。第二天,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调查落实情况。1月8日,区总工会电话通知老赵,告诉他,通过开展协商调解已达成调解协议。1月15日,工会人员再次电话询问,老赵说拿到了工资款1.04万元。

据该案劳调员介绍,为解决老赵的欠薪诉求,工会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四方面工作:

首先,确立劳动关系。该案件劳调员深入该企业依据打卡记录、工作服装、与同事交流的信息等相关要素确立了老赵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其次,明确法律法规。面对面向企业法人宣传《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职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同时,宣传《劳动合同法》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逾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

第三,明确用人单位“两个违法行为”。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险。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单位如有违法行为的,职工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第四,明确解决渠道。建议劳动争议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会可以指派律师进行维权服务。

释法说理后,用人单位同意通过协商调解此事。

对于此次帮助职工维权,贾汪区总工会法工部负责人感慨地说,聚焦职工维权服务需求,密织法律服务网,做好职工权益保护人,工会组织责无旁贷。贾汪区总工会通过完善维权调解大体系,开展维权大协商,建立区级—镇级—企业全覆盖的网格化调解组织,完善基层调解、联合调解、远程调解联动机制,为辖区企业和职工提供普法、咨询、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使劳动争议有效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赋能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阚久海 徐永超 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