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欠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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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欠薪者

发布时间:2024-04-01 09:47:57

“检察官,我们9个人的最后一笔钱都拿全了,感谢检察机关这两年来一直关心我们,我们也终于可以安逸地过个年。”2024年2月的一天,60岁的孙阿姨十分激动地打来电话告诉检察官,她和工友们被拖欠的工资刚刚全部到账。而关于检察机关帮助孙阿姨和工友们“讨薪”的故事得从头说起……

“消失”的厂房,实地调查寻求真相

2020年年底,海陵区检察院接到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某服装厂拖欠9名工人工资的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当检察官到达服装厂注册登记地址时,却发现该地址已成为平地,厂房也消失了,欠薪的事实究竟是否真实?检察官随即走访当地政府、群众,了解到服装厂在经营过程中因拆迁搬至另一地址,导致欠薪事实发生在新、旧两个厂址上。检察官又实地走访厂房新址,并对欠薪工人、原管理人员逐一进行了核查,厘清了每名工人的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工资标准以及欠薪数额,确认了欠薪的事实。

“消失”的公司,运用《民法典》先行起诉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机关又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现有厂房地址上又注册成立了另外一家服装公司A公司,那么欠薪主体究竟是服装厂还是A公司?二是服装厂与工人签订的欠条载明“于2020年、2021年底偿还”,现在尚未到期能否起诉?

为了解开疑惑,检察官先找到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经调查,张某表示A公司实际就是原来的服装厂,其本人就是原服装厂的车间主任,A公司与服装厂的实际经营者都是老板王某。与此同时,检察官又调查了A公司成立后与其有交易往来的公司,并调取了相关交易凭证,确认了欠薪期间A公司均是以服装厂名义在对外生产经营。此外,服装厂在2020年初即停产,厂房系租赁,生产经营机器也早被搬空,公司已沦为空壳。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虽然欠条载明的还款日尚未届期,但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公司无法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服装厂已构成预期违约,工人们有权要求某服装厂提前履行债务。

“消失”的老板,支持起诉追加股东

案件到此看似已经结束,但检察官又进一步思考:工人们起诉服装厂后能拿到钱吗?服装厂名下实际已没有任何资产,工人们即便拿到胜诉判决,最后可能还是会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问题。老板王某又在哪里呢?他要不要承担责任?于是,检察官重新梳理证据,通过审查公司账户流水发现,服装厂在注册资本到账后随即将资金全部转入了老板王某个人账户,可能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王某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遂依法追加王某为共同被告。同时,检察官还主动走访王某家庭,联系到王某后劝其积极承担责任,促使王某到庭参加诉讼。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支持起诉请求,且王某在庭后主动与工人们约定分期履行。截至2024年2月1日,涉案9名工人的所有欠薪均已全部偿还,这便有了故事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海陵区检察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采用诉讼、仲裁等方式全方面履行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充分运行调查核实权,依法高效讨薪、精准支持,积极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23年,海陵区检察院共计办理涉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39件,实际帮助农民工拿回全部欠薪共计25.2万余元。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刘岑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