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晰“应届生身份” 促进大学生就业
发布时间:2022-03-11 08:22:19
全国人大代表焦新安建议:
明晰“应届生身份” 促进大学生就业

本报讯(吴锡平 虞璐 张运 乔云 木草)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始终牵动着党和国家、社会各界的心。其中,关于“应届毕业生身份”方面的政策因其特殊性而引起了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扬州大学党委书记焦新安就此作了专门调研,日前他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建议:明晰“应届毕业生身份”,用好相关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
据焦新安调研,目前国家鼓励公务员考试和国企、事业单位招聘向应届毕业生倾斜,明确两年内未落实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有“应届毕业生身份”。但各类用人单位在报名公告中对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的界定相对笼统,而在审核报名资格时容易出现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主要是在对“未落实工作单位”条件的审核上差异性较大。有的单位只要求择业期年限,不管是否落实过就业;有的则将重点放在是否落实过就业上,通过协议、社保、户口档案、各类证明等材料设定不同的审核条件。
焦新安发现,一些本可到非公企业就业的毕业生,为保留报考资格宁可选择先不就业,反复持续报考体制内就业岗位。同样的现象还出现在越来越多的考研未“上岸”的群体身上。毕业生对这一政策理解不透,无疑催生了主动“慢就业”,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从而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
焦新安呼吁,国家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明晰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界定要求并规范审核标准。第一,明确择业期时间,继续沿用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政策,并明晰择业期为两年。第二,统一审核标准,规范各类用人单位针对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审核标准,并在招考公告中明确说明。第三,加强监督问责,及时纠正约束用人单位针对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过度审核。第四,加强对毕业生的约束,建立高校毕业生求职诚信体系,制止择业期应届毕业生同时段重复签约的不诚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