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为职工追回权益6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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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为职工追回权益60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2-11-02 10:24:37

海安市职工法律援助站:

12年为职工追回权益6000余万元

受援助的职工向常州市钟楼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感谢工会及时伸援手,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南京市江宁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为来访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手续。

江阴市新桥镇职工法律援助站开设“夜门诊”“零距离”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记者 陆夏彩君

“10多年来,海安市职工法律援助站共接待来访职工73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0余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赢得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近日,海安市援助站获评全省工会“三化”建设成效明显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站)。

海安市职工法律援助站于2010年6月挂牌成立,选聘了20名具有办理职工维权经验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团,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针对近几年接待咨询与案件受理分析,援助站发现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明显上升;劳资纠纷以拖欠工资居多,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集体劳动争议上升幅度较大,主要集中在产能落后的老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

2019年,海安市及周边市县的230多名建筑工人在南通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中治沙特胡莱斯工地从事建筑工、木工等工作,后因建筑方资金出现问题,以及当地疫情影响,工人们于2020年8月中旬被安排返回国内。当月,工人们要求公司支付出国期间的停工工资差额及退回押金(保证金)等遭拒后,来到援助站寻求帮助。

“本案涉及工资、保证金等法律问题,牵扯到的建筑工人较多,各人情况也不一致,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群体性事件。”援助站负责人、江苏伯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冯香琪说。

当时,承办律师与建筑工人代表联系后了解到,该公司与建筑工人们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在沙特期间,每人每日工资为500元~600元,如每月停工超过10日的停工工资为200元/日。在出国时,公司向每人收取了数额不等的押金(保证金)。2020年2月至4月期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卢某在微信工作群中承诺“休息补助约定200元人民币/天”“押金回家退”,但公司仅支付部分停工工资。

由于一开始双方分歧较大,法援律师通过当面协商、电话联系、维权微信群等方式与建筑工人们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并向每个建筑工人收集相应的劳务合同、保证金收据以及在沙特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据,帮助71名工人申请劳动仲裁。经沟通协商,公司退回了大部分建筑工人押金,但仍有30多人未退,因为大部分建筑工人在回国时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公司不同意支付停工工资的差额。

在此期间,按照海安职工维权“六位一体”模式,海安市总工会及法援律师参加了有人社局、法院、检察院、公司代表等单位和部门人员参加的案件协商会。会上,法援律师表示,公司应当退还收取的押金,同时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支付相应的停工期间的工资差额,希望双方尽快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到位。参会的法院、检察院等同志均认为公司应当退还押金,并支付停工工资的差额。最终公司与建筑工人分别达成调解协议,支付33人保证金、停工工资差额共计37.8万元。

集体劳动争议是该援助站关注的重点,个体职工的维权诉求也时刻放在心上。

2007年9月,朱守宝到上海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从事钻孔操作工。后来,因上海的厂房被政府征收,该公司股东在海安市设立公司,并将原公司生产线迁至该公司,原上海公司停产。2018年10月,朱守宝被调至海安公司继续工作,具体职务为精加工组长。2020年6月15日,朱守宝因为生病休病假3个月,期满后要求到岗上班,该公司却拒不恢复其工作岗位,并要求他自行辞职。2020年12月28日,朱守宝来到海安市总工会寻求帮助。

此后,承办律师多次到银行、医院搜集证据,发现公司并没有相应证据证明朱守宝存在健康问题不适合继续工作,也没有就其健康问题申请相关司法鉴定。在此情况下,承办律师积极准备劳动仲裁所需的各项材料,代朱守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差额和经济赔偿金。经市仲裁委组织开庭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支付朱守宝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合计4.5万元。

“我们坚持做到能化解的矛盾不激化,能和解的纠纷不起诉、不仲裁。采用这种方式,努力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之前,及时维护了职工权益,大幅减少劳资纠纷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防范违法用工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冯香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