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齐行动,支持起诉解忧“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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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齐行动,支持起诉解忧“酬”

发布时间:2024-01-22 10:54:41

■江苏检察机关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典型案例二

根治欠薪齐行动,支持起诉解忧“酬”

——赵某等81人与某建设公司、某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2021年3月,某建设公司承包了淮安市淮安区某乡镇的农房改造工程,该公司又将部分劳务项目分包给某劳务公司,某劳务公司再将工程转包给王某等包工头。2022年1月至11月,赵某等81名农民工受雇于包工头王某等人在案涉工地做工。工程完工后,建设公司、劳务公司均未及时足额支付赵某等工人工资,欠付工资共计约100万元。

2022年11月,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社局在联合开展根治欠薪攻坚专项行动中,调查发现上述欠薪情况。部分农民工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检察机关予以支持起诉。淮安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后,立即启动联动救助机制,抽调干警与人民法院、劳动监察大队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调查核实案情。工作组组织工人建立微信群,通过约谈用人单位、调取工人名册及工资表等资料、组织各方质证等方式,最终认定欠薪数额为976947元。随后,因某建设公司、某劳务公司对偿付责任有分歧,各方未达成和解协议。

2022年11月17日,赵某等81人向淮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日,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国务院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了分包单位的直接责任和总承包单位的先行清偿责任,某建设公司应对赵某等人被拖欠的工资先行清偿。2022年11月25日,淮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某建设公司依法对拖欠的工资承担先行清偿责任,该公司清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主体追偿。判决生效后,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某建设公司沟通,敦促其履行判决义务。截至2022年12月2日,976947元工资款已全部汇入81名农民工个人账户。

农民工讨薪问题通常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极易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检察机关联合法院、人社等部门建立根治欠薪联动机制工作站,在年关岁末开展专项行动,及时介入农民工讨薪纠纷,以支持起诉为抓手,帮助农民工打赢官司,保障司法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检察机关以综合履职为导向,汲取“枫桥经验”,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在推动农民工与企业矛盾化解的同时,对后续执行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