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重点群体创业补贴
发布时间:2024-04-08 11:55:32
为帮助创业者顺利实现梦想,泰州人社部门提供了许多利好政策。
一.补贴条件及标准
1.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成功创业(2年内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依法申报纳税、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主体招用5人(含)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补贴;招用5人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补贴。
二.申领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或《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件;
3.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4.税务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申报纳税凭证;
5.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6.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对公账户;
7.高校毕业证书(大学生在读证明)、军人身份信息等材料。
三.申领方式
创业主体可以通过人社线下服务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线下申领: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可至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线上申领: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四.咨询电话
市本级0523-86606542;海陵区0523-86331019;姜堰区0523-86887909;医药高新区(高港区)0523-8696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