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搭建示范诉讼“快”通道,跑出护“薪”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05-08 14:20:08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立案庭充分运用示范诉讼机制,采用“示范诉讼+撤诉+诉前调解”的方法,仅用23天化解一批群体性欠薪案件。
“法官,公司和我们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本约定年底付清的,但是到现在也没有收到付款,我们对公司的给付能力有一点担忧,想尽快诉讼申请财产保全。”今年年初的一天,十几名劳动者到立案窗口咨询,脸上写满了焦急。
原来,郭某等人原系一家科技公司的员工,2023年6月与公司协商一致离职,约定年底付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但公司仍未按约支付,郭某等人坐立不安,无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依据有关诉讼运行细则,新区法院启动示范诉讼机制,当日选取一个代表案件先行立案,争取“审理一件,化解一片”,实现快立快审。
立案后,承办法官与科技公司负责人张某取得联系,送达起诉状和应诉举证材料。张某说:“由于公司资金回款周期拉长,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离职员工费用,并非恶意拖欠。公司年底经济确实困难,账上资金不但要支付在职员工的工资、社保,还要支付离职员工的欠付费用,偿付能力实在有限。”
承办法官对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关联案件等进行了查询,确认没有发现恶意拖欠工资的案件。为了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同时找到平衡点帮助公司渡过难关、促进企业永续经营,于是确立调处原则,多次与郭某及公司沟通,公司表示愿意先支付一部分欠薪,后续欠薪再约定时间支付;郭某表示理解公司的难处,在给付期限上可以再延缓几个月。
法院组织双方至法庭面谈,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在保持总额不减少的情况下,公司在春节前支付全部欠付工资和部分经济补偿金,剩余经济补偿金在后续3个月内付清。郭某也主动撤回了保全申请。
示范案件调解后,办案人员立即着手对其他十余起平行案件展开调解。由法官助理和调解员参照示范诉讼的调解方案,对平行案件展开化解,其他劳动者对示范案件确立的处置规则也欣然接受。考虑到部分劳动者已返乡,法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最后在两天之内就以和解撤诉、调解的方式化解了14件案件。
承办法官还了解到,还有相同情形的十几个劳动者尚未起诉,遂要求公司遵守诚信原则,建议其参照此案中确立的规则统一处理,防止纠纷激化形成诉讼案件。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将参照此案的处理方式安排财务预算,审批同意后及时支付尚未起诉劳动者的欠薪。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夏亦冬 邢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