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再曝光4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池案
发布时间:2024-05-16 16:42:54
最高罚2万!
南京再曝光4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池案
本报讯(记者 万森 通讯员 宁市轩 李志鹏)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近期重拳出击,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4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池案,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当事人处以罚款8000元—2万元的行政处罚。
栖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栖霞区齐田电动车经营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店内待售的型号为TDT2317Z的5辆绿源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所载参数不符,存在电动自行车踏板下方加装电池仓和坐垫加长行为,涉嫌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栖霞区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京市六合区赵善跃电动车销售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待售的3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存在改装电池组盒的行为,可装配蓄电池容量(20Ah)与《产品合格证》载明参数(12Ah)不一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江北新区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3万元的行政处罚。
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京洪玉松车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内共有2辆赛鸽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不一致,涉案的电动自行车座椅存在改装加长、电池仓改装的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秦淮区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8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京市六合区惜勇摩托车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2台待售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涉嫌加装改装电池组箱,其中TDT2235Z型、TDT2243Z型各1台,存在安全隐患。六合区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