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李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发布时间:2024-07-01 09:38:16
2019年3月,李某某在某公司工作过程中,被航吊压伤右下肢,送医治疗后公司拒付相关费用。李某某于2019年7月向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中心依法受理并指派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许威律师承办。许律师首先代理李某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认定工伤后,又提起主张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待遇的劳动仲裁,获得支持。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中心再次受理李某某申请,指派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胡传文律师接力援助。经过两审行政诉讼,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工伤认定的决定。公司又对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仲裁裁决不服再提起诉讼,胡律师准确分析相关法律关系,举证充分翔实,进行了有效抗辩,公司两审均告败诉。2020年12月,徐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某某为九级伤残,胡律师又代理李某某提起了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仲裁申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邳州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采纳了胡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公司败诉。2022年4月受援人就医疗费等相关待遇申请强制执行时受阻,胡律师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发现公司的5名股东未实缴出资,公司已具备破产条件但未申请破产。胡律师遂向邳州市法援中心汇报,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相关规定,起诉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援中心认为这与李某某的工伤赔偿纠纷存在关联,决定再次为李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此次诉请获得法院全部支持。同时,胡律师又代理李某某提出了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仲裁申请,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相关费用。2023年8月,胡律师就以上所有裁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冻结公司股东账户。股东主动要求与受援人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公司股东赔偿李某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含利息)约40万元,并于2023年8月履行到位。历经4年时间,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案件点评】
本案历经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所能遇到的全阶段程序,周期长达4年,维权之路艰辛坎坷。但法援中心和承办律师始终细密体察受援人的真实需求,尽职尽责,努力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争取合法权益。起初,李某某因治疗开支较大想尽快拿到一部分费用,因此承办人在工伤认定之后便提出了医疗费的仲裁;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却未执行到任何财产、案件就此陷入困境时,承办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技能,从“股东个人”入手,通过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帮助受援人获得全额赔偿及两万余元利息,充分保障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