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着力培育新时代“工会枫桥”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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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着力培育新时代“工会枫桥”示范点

发布时间:2024-08-02 10:37:14

本报讯 (记者 谢丹娜)8月1日,省总工会召开新时代“工会枫桥”示范点培育工作视频部署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新时代“工会枫桥”示范点培育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工会在劳动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培育一批可学可鉴、具备推广价值的新时代“工会枫桥”示范点。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党组成员张祖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实践。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有可为。近年来,省总工会坚持将柔性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整合资源,联动协作,打造“五位一体”一站式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工会工作和劳动领域落地落实。此次全国层面选取了14个省份55个“工会枫桥”示范点,江苏入选了12个。

会议强调,要科学把握“工会枫桥”“五个一”的核心内涵,即用好“一函两书”实现预防在前、打造“一体化”“一站式”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实现矛盾化解、用好一批“工会驿站”“司机之家”实现贴身服务、联系引导一批社会组织实现有效支撑、用好工会智能法律服务“一张网”实现科技赋能。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指导、部署落实、细化实施,确保“工会枫桥”示范点培育工作走在前做示范,让职工享受到更为优质、更加便捷的多元化工会法律服务。

会上,就省总工会出台的《新时代“工会枫桥”示范点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作出部署,12家全国总工会示范点培育单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据了解,示范点层级分为12个全国示范培育点、28个省级示范培育点、26个市级示范培育点、95个县级示范培育点。示范点范围分为市域、县域、镇街、园区、社区(楼宇)、大中型企业等,示范点为市域的,要确保50%以上所辖县(市、 区)开展示范培育工作;示范点为县域的,要确保50%以上所辖的镇街(园区)开展示范培育工作。培育内容突出工会特色,尊重基层首创,构建“五个一”工作体系,推进新时代“工会枫桥”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