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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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1)

发布时间:2024-08-19 10:15:04

万物蓬勃,就创青春!为助力高校毕业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实现就业创业梦想,现将苏州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整理如下。

创业培训补贴

内容:参加经各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相应补贴标准给予承训单位培训补贴。

对象: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标准:补贴标准根据项目类别、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1.创业意识培训(A类):(1)GYB培训合格证书350元/人;(2)特色创业意识培训项目合格证书100元1人。2.创业能力培训(B类):SYB培训合格证书1100元/人。3.创业能力培训(C类):特色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合格证书1100元/人。4.创业能力提升培训(D类):IYB、EYB、特色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合格证书1500元/人。

1、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政府性补贴培训。2、劳动者先参加高类别培训项目,后参加低类别培训项目的,对低类别培训项目不予补贴,且参加同一类别培训项目只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3、机关事业单位等由财政供养人员、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人员均不纳入补贴政策范围。

求职创业补贴

内容: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内困难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象: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标准:1500元/人

创业社保补贴

内容:在苏州市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标准:创业社保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低于该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内容:在苏州市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申报纳税。

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在校大学生。

标准:10000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