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援为千名劳动者追索报酬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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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法援为千名劳动者追索报酬1800万元

发布时间:2024-09-02 12:53:05

在过去的一年中,扬州市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办理劳动争议类法援案件986件,涉及劳动者千余名,累计维权金额逾1800万元。其中,追索劳动报酬纠纷881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43件、经济补偿金纠纷21件。

马某、金某、陈某某等62人是某机械公司员工。2022年9月30日,公司正常通知国庆节放假。10月4日,单位负责人突然在工作群里发布“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经营”的消息后,便不知所终。工人没了工作,被拖欠的工资也拿不到,都焦急不已,于是向法援中心求助。去年2月起,法援律师多次陪同工人到法院参加庭审,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机械公司支付62名工人工资71万余元,经济补偿金110万余元。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法援律师继续为受援人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法院执行,62名工人都拿到了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2018年3月至2021年2月,徐某在一家工程公司工作,公司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约定每月支付5000元工资。“我是项目管理岗位,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武汉、深圳、潮州的工地我都去过。”徐某告诉法援工作人员,公司说好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可三年来,他一分钱也没拿到,经过多次上门讨薪,最终也只是得到一份公司出具的欠条,但迟迟不予兑现。

了解情况后,法援律师为徐某代理案件、书写诉状,将工程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提供劳务后,依法有权获得报酬。工程公司拒不支付劳务报酬,属于违约。徐某主张工程公司给付工资和利息,于法有据,依法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工程公司给付徐某工资16.5万元及相应利息。

汪某是江都一家公司的老员工,2021年4月27日19时左右,汪某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右股骨骨折。人社部门认定,汪某属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其为九级伤残。休息期间,公司仅向汪某发放部分工资,没有向汪某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亲属的护理费。就赔偿问题,汪某一直没能和公司协商一致,她得知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是来到法援中心。

此后,法援律师为汪某书写了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依法裁决公司支付汪某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差额和护理费。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签署仲裁调解书:汪某和公司解除劳务关系,公司一次性支付汪某相关待遇4.5万元。

王诚 木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