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再出新政促进文体旅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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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出新政促进文体旅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5-01-02 09:38:38

本报讯 (记者 万森 实习生 林嘉琪)十条新政提振消费信心,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兑付。2024年12月31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据悉,《若干举措》由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五部门联合出台。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省财政初步统筹专项资金2亿元,持续加大文体旅融合发展支持力度。

当前,我省文体旅产业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文体旅产品的需求和供给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挑战。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旅游产业增加值3669亿元,银联渠道文旅消费8880亿元,同比增长5.5%,占全国文旅消费总额的10%,居全国第一。据省财政厅副厅长倪国强介绍,制定出台《若干举措》,持续加大文体旅融合发展支持力度,用真金白银为文体旅业发展赋能,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消费产品、更优质消费服务、更多元消费场景,努力将我省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的增长点。

倪国强表示,《若干举措》围绕支持演唱会音乐节、优秀剧目文艺演出、高品质高流量临特展、重大体育赛事、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提升境外人士支付服务便利性、打造优质文旅线路、支持商旅文体融合促消费、发展文旅新业态、支持“夜经济”品牌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奖励措施。初步统筹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奖励兑付。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到期后视政策执行效果及与其他政策衔接情况,再作调整。《若干举措》主要体现出以下三方面特点:

坚持目标导向。锚定“人数”这个关键,对活动主办方给予奖励支持,将活动的大“流量”转化成经济的硬“增量”,以吸引更多高品质演出、展览、赛事落地和集聚江苏。以演唱会为例,对每站累计售票达3万人次以上的,予以30万元至200万元的递增奖励,相关政策叠加后最高可以给予240万元奖励。

坚持系统施策。在奖补主体上,政策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同时发力,重点聚焦经营主体关切,鼓励他们优化和扩大文体旅供给。奖励项目上,基本涵盖了文体旅各个方面,鼓励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商旅文体融合、“夜经济”品牌等消费新业态和新场景,创新多重体验的复合型消费模式,全方位增强消费动能。实施主体上,《若干举措》除文体旅相关部门外,还得到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同发力共同营造文体旅业良好营商环境。

坚持精简流程。此次文体旅促消费政策,实行财政补贴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流程更快、周期更短。对涉及的“累计售票”“参赛人数”等,可以由公安部门或第三方票务平台直接提供数据的,无需企业另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