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欠薪负连带支付责任
发布时间:2025-01-27 09:33:07
万森 摄
前不久,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有一家民办幼儿园,这两年由于生源不足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幼儿园亏本,拖欠了陈女士等3名员工的6万元工资。年关岁末,当陈女士等员工找负责人讨要工资时,负责人却说,幼儿园是两个人合伙开办的,她可以按自己占股50%的比例,向员工支付3万元工资,另外部分由员工向另外一个合伙人索要。对于这一说法,员工们表示无法接受。
据陈女士介绍,她已在这家幼儿园工作七年。当时工资发放还是比较正常的,但这几年幼儿园一直亏本。从2023年开始,工资就出现了拖欠,到了2024年暑假,事情发生了变化。暑假的时候,收了一部分学费,负责人就先把2023年拖欠的工资发掉了,但是2024年的工资一直没发。当员工向老板索要2024年工资的时候,老板提出由员工入伙,自己承担自己的社保以及工资,她承担房租水电。见员工坚决不同意,老板说幼儿园是两个人合伙的,即使让她支付拖欠的工资,她最多只能按合伙人比例,支付50%即3万元工资,其余部分由员工向另一个合伙人索要,因为另外一个合伙人至今还有20万元出资款没有到位,债务更不能让她一个人背。
听到这样的答复,员工们表示不能接受。更让她们坐不住的是,目前老板正在着手清算公司,而她们了解到,公司并没有什么资产,她们就担心公司注销后自己的工资会打了水漂。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并向有关法律人士进行了咨询。扬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表示,目前最要紧的是,员工应该把劳动仲裁的受理书拿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防止公司注销,然后等待仲裁结果。如果仲裁下来最后执行结束之后,公司的钱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起诉那个合伙人,要求履行补充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八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由此可见,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欠薪有连带支付责任,而不是按出资比例承担其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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