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假官司”坑了创新企业,检察官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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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假官司”坑了创新企业,检察官这样说

发布时间:2025-04-28 08:19:45

万森 摄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4月22日,在江苏省检察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孙勇介绍了六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后,接受记者有关提问时表示,江苏检察机关正在强化对知识产权权利滥用、虚假诉讼行为的监督。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不仅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危害科技创新,也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孙勇认为,采取虚假诉讼行为进行所谓的维权,究其原因,有的是为了阻止他人发展,获取竞争优势;有的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通过伪造证据等方式骗取权利登记,故意提起权属纠纷诉讼,或者故意提起侵权纠纷诉讼,恶意将他人拖入诉讼程序。

“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科技创新发展。”他介绍,针对上述现象,2022年7月,最高检组织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江苏省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强化对知识产权权利滥用、虚假诉讼行为的监督。

据悉,如今,江苏省检察机关已将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作为工作重点,坚决遏制恶意起诉、虚假诉讼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在深挖监督线索方面,孙勇透露,坚持依职权监督与依申请监督相结合:一方面充分利用走访企业、座谈交流等途径,宣传检察职能,增强企业维权意识,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另一方面,依法用足用好检察调查核实权,重点针对恶意注册囤积商标、批量维权诉讼等行为,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开展线上数据筛查和线下比对摸排诉讼线索。例如,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就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深挖出恶意抢注商标100余件,发现空壳公司15家,推动行政监管部门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依法开展监督方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同联动,针对发现的恶意诉讼行为,与公安、法院、行政监管部门加强沟通,通过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协助调查等方式推动依法处置。对已经判决的虚假诉讼案件,通过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

“目前我们已针对10件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案件,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制发了再审检察建议,向外省检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20余条,促成当地检察机关监督恶意诉讼案件50余件。”孙勇表示,下一步,江苏检察机关还将常态化推进省市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持续加强刑事打击与民事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记者 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