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法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白皮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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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法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白皮书发布

发布时间:2025-06-13 16:30:52

本报讯 “2022-2024年,南京江北新区法院共审结政府信息公开案件469件,占审结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8.94%。”这是记者6月13日在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发布会上,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白皮书。

据悉,在审结的 469 件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319件,占68.02%;准予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 88件,占18.76%;驳回起诉的58件,占12.37%;终结诉讼等其他方式结案的4件,占0.84%。

记者了解到,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涉及南京全市各行政机关,从区域看,11个区及江北新区均有涉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从层级看,市级机关、区级机关及各街道均有涉及。从行政管理领域看,几乎涵盖主要行政管理领域,特别是城建、公安、人社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多,相应的诉讼也比较多。此外,环保、文旅、教育、民政等行政管理领域,以及居民自治、行业协会管理等方面的案件亦有所涉及,反映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知情权的需求不断提升。

江北新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熊文超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质量提供了如下建议: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理念。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对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加强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分析,进一步检视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针对性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在政府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当申请人的申请内容不明确时,行政机关应当主动联系申请人明确申请内容,需要补正的,要及时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对于属于“不予公开”情形的信息,要进一步判断是否能对相关信息进行区分处理,不能简单地答复“不予公开”或“不属于政府信息”。

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行政机关内部要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防止职责不清造成工作延误。完善材料内部流转机制,避免将信息公开申请当作一般的信件来处理,收件部门收到申请后要第一时间交承办部门办理,防止出现流转过程中无人办理、超期办理的现象。办理过程中,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甄别,防止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作信访来处理。

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至关重要,准确、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既可以减少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成本,又可以提升政府公信力。

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很多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源头是其他领域的民事、行政争议,需要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运用穿透式思维,透过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解决背后的实质争议,推动民事、行政争议一揽子化解。目前,多数行政区已经建立了综治中心和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议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甄别,分别通过综治中心、调处中心开展协调化解工作,让更多行政纠纷化解在复议之前、诉讼之外。人民法院也将准确把握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和实质诉求,对于实质争议尚未解决到位的,加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打破“非胜即负”思维定势,从“案件结没结”向“纠纷解没解”转变,优先选择最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的裁判方式。(记者 /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