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清凉物品”,更要保障“清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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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清凉物品”,更要保障“清凉权益”

发布时间:2025-06-26 09:26:59

余清明

6月16日,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宝塔路街道黄山社区,环卫工人开心地戴上江苏大学志愿者赠送的风扇帽。当日,黄山社区联合江苏大学志愿者开展“为环卫工送清凉”活动,向环卫工人赠送风扇帽、西瓜、风油精等防暑用品。(6月19日《工人日报》)

炎热夏季,为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同时让职工保持良好的状态投入工作,相关单位纷纷开展为一线职工“送清凉”活动,送上各类防暑降温物品和亲切慰问。笔者认为,送“清凉物品”的同时,更要保障职工的“清凉权益”。

“清凉权益”,可以理解为为了维护职工在炎热天气工作的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赋予职工的劳动保护方面的相关权益。内容包括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工作场所有地方避暑休息,足额为职工发放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等。保障职工“清凉权益”,首先要求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高温劳动保护检查,看相关单位是否合理、人性化地缩减工作时间、避开最炎热时段,防暑设施是否到位,防护制度是否健全,各项福利是否打折扣。其二,要畅通职工举报渠道,让职工知道自己权益受损时向谁投诉和举报。同时,对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不到位、侵害职工“清凉权益”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并将问题结果予以公布,起到“以警其余”的效用。

相比之下,送“清凉物品”容易,保障职工的“清凉权益”更难。它需要相关单位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以人为本”观念,既要遵守劳动法规、维护劳动者权益,还要结合本单位以及职工工作岗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出台相关措施,让职工体会到尊重、享受到关怀。

高温下的劳动者,付出了比平常更多的汗水,需要得到特殊的关怀。职工需要“清凉物品”和“亲切慰问”,更不能缺少“清凉权益”的保障——“清凉权益”是最厚实的“遮阳伞”,保护着高温下的劳动者安全度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