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少报工时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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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少报工时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5-09-15 10:59:36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农民工,2021年,在徐州市某工地上做木工。每天工资360元,都是刷脸打卡进出工地的,一共干了65天,工时自动记录,也和包工头微信核对过,但是工资一直没有结清,只发放了一部分。我找了很多次,要求支付工资,结果包工头、分包公司和总包公司都不结清剩余的工资,我一直要了两年多,但是都不给,实在没办法了,后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来追讨劳动报酬。

但是开庭的时候,分包公司和总包公司拿出包工头上报的工时明细,包工头少报天数,仅仅上报32天,工时明细上的签字也不是我签的,包工头也不出庭说明真实情况,和分包公司、总包公司串通起来也不承认我确实干了65天。结果仲裁委认为我自己记录的工时没办法作为证据,反而认可对方拿出来的工时明细,没有支持我的请求。请问我应该向谁要我的工资?我应该怎么样做才能要到我的工资?

徐州 孙先生

孙先生,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律师对您现在的境况表示理解,下面具体为您解答如何根据法律规定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及三十条之规定,包工头作为农民工的雇主,首先应承担给付责任,分包公司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应对该拖欠工资承担连带责任,总包公司对于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应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也明确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承包人将承包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该组织或者个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承包人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单位,承担支付劳动报酬、认定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等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您接下来可以做以下工作来争取扭转仲裁的不利结果:

首先,您需要在不服仲裁裁决结果的上诉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上诉。

然后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1.需要向仲裁委申请打印您在建筑领域实名制管理平台的考勤,证明您的实际出勤天数;2.根据您的描述,您需要准备记录工时的记账本,以及和包工头微信核对的聊天记录,证明您不认可包工头漏报的工时;3.对于包工头、分包公司、总包公司提出的工时明细的农民工签字,您可以要求笔迹鉴定证明并非您本人签字;4.需要打印银行流水,证明已结清的劳动报酬情况。

其次,如果一审未支持您的诉请,您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最后如果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书,但对方仍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您可以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合法途径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徐州市贾汪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 杜雪